关于印发《2022年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录入者:江南康馨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2-02-22 点击次数:52 关闭

     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室文件 

    镇新教督20221

    关于印发《2022年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有关科室、中心:

    现将《2022年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2年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室

    2022222

     

    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室               2022222日印发

    2022年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2年,新区教育督导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紧紧围绕“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工作重点,持续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实效,为镇江新区教育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工作

    1.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部署,聚焦“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要求,深入推进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价改革,强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督导推进,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严格依法落实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履行教育督导机构法定职能。建立教育督导统筹协调、归口评估、反馈跟踪、成果共享、约谈问责等机制,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区级教育督导机构向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常态化报告制度等。依据即将出台的《镇江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强化教育督导评价改革,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新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照国标、省标要求,依托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信息化平台,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完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报告制度。按照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计划,重点开展问题学校、薄弱项目整改与建设。

    3.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根据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结合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按照区域自评、数据监测、问卷调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统筹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发展。

    4.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标准,因地制宜形成具有新区特色的督学体系。立足实际,配齐配强专兼职责任督学,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发挥专兼职督学和学校视导作用,扎实开展经常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及时总结和推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成果。

    5.深化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双减”新政和“五项管理”为重点,深化区、校、社、家携手联动,落实管理举措,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公示结果,督促问题整改,确保重点工作持续落实落细。以“目标2025”为统领,继续推进学校发展规划督导评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校走内涵发展之路,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不断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合理聘请省、市专家介入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规划实施过程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

    6.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并重,围绕全年教育工作要点,针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两单一会”落实情况、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民办和其他性质公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开展行之有效专项督导。启用约谈等督导问责制度,着力推动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热点问题的化解、难点问题的解决。

    7.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镇江新区《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考核办法》要求,明确项目指标体系、时间节点和方式方法,突出专题培训、过程管理、提优补差和成果显示,规范有序开展2022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办园水平督导评估工作。

    8.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监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管理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以教育满意度测评为重点,建立健全面向学生、家长、教师的问卷调查,通过数据统计分析,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促进学校发展和师生成长提供科学依据。重点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动态监测、江苏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监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监测等工作。

    9.加强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督学,按需配优各类兼职督学队伍。严格督学选聘标准,优化督学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规范督学工作流程,强化督学管理和考核,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专业水平高,满足督导评估工作需求的督学队伍,推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

    10.加强教育督导基础研究。紧紧围绕全市教育督导重点工作,聚焦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开展针对性、小课题、专业化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全区教育督导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进一步优化新区教育督导网络平台,系统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不断推升我区教育督导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2022年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表

    工   事  项

    一季度

    1.印发《2022年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召开2022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3.召开民办幼儿园督导工作专题会议

    4.协同参加春学期开学工作联合检查。

    5.做好2021年教育履职督导评价财务数据核查。

    二季度

    1.召开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春季例会。

    2.举行2022年督政考核标准和细则督导培训

    3.开展公办中小学“两单一会”专项督导。

    4.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材料上报。

    5.开展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专项督导。

    6.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报告。

    三季度

    1.开展教育督导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题培训。

    2.开展“双减”“五项管理”和招生工作等专项督导。

    3.做好2022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4.召开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秋季例会。

    5.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情况动态监测。

    6.完成“目标2025”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达成情况督导评估。

    四季度

    1.做好2022政府教育履职工作督导考评迎检工作

    2.做好2022年度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考核工作。

    3.参与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目标责任状考核。

    4.总结2022年度教育督导工作。

    备注:认真及时完成国家、省、市布置的相关督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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