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康馨幼儿园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录入者:江南康馨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4-03-05 17:39:05 点击次数:41 关闭

    一、师德规范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儿童态度和蔼亲切,把儿童看做学习生活的主人。

    2.认真落实《规程》,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幼儿动手、动脑,使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3.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4.举止文明,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和小朋友。为人师表,在儿童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在园坚持使用普通话。

    5.尊重家长,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不随意串班、聊天;不使用儿童任何物品。

    7.遵守园纪,团结同志,同志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园内各种设施。

    9.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礼,不将公物归为已有。

    二、师德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在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的组织开展。

    2.教育部审视,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均属于我园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的内容。

    3.在学年度结束时,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层次,学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人员,必须在师德考核及格以上等次人员中产生。

    4.日常工作中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由园长负责,各分管部门执行。

    5.每学月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将教师师德师风得分纳入当月考核总分。

    6.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制”,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将在本学年度中取消参加评优晋升职称评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的资格。

    8.教职工出现违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学期学年度各种岗位职责制度考核的津贴。

    三、教师行为规范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亲切、友善、公正,师生关系平等和谐。

    2.仪表端正自然、服装大方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穿坦胸露背的服饰、不穿背心、裤衩和拖鞋到幼儿园来。带班时间不穿高跟鞋,和幼儿在一起不梳披肩发。

    3.举止文明,坐、立、行、走姿势端正,处处为幼儿作表率。在幼儿面前不翘腿坐,不坐着组织户外活动和照顾幼儿用餐,不坐或躺在幼儿床上照顾幼儿入睡,不在园内吸烟。

    4.语言文雅,说话轻声和气,在幼儿面前语言规范,话不俗、语不高,自觉保护每一个幼儿的自信心。

    5.待人热情有礼貌,主动向客人、家长、幼儿问好,亲切接待来园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发展情况,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家长批评和抱怨。

    6.同事间团结互助,友好相处,彼此均以“老师”相称,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7.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不随意串班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如被褥、口杯、毛巾等)。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园内各项设施、玩具、器械和花草,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和各类办公用品。

    9.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礼,不将公物据为己有。

    10.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防电意识。维护公德,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教职工“六六”要求

    1.培养“六爱”之心:爱党,爱国,爱园,爱岗位,爱同志,爱幼儿。

    2.形成“六讲”之风:讲贡献,讲效率,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讲信誉。

    3.发扬“六求”精神:思想求正,纪律求严,工作求实,业务求精,质量求高,贡献求多。

    4.保持“六种”形象:健康形象,聪慧形象,谦和形象,敬业形象,自信形象。

    5.做到“六个”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仪表规范,教学规范,活动规范,管理规范。

    6.达到“六个”满意:社会满意,单位满意,领导满意,家长满意,同事满意,自己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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